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0.25g |
|
生产企业 |
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952 |
国药准字H200535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所致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尿道感染、阴道感染;肠道感染、大肠感染、阑尾感染。 |
|
用法用量 |
1.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疗程3日。 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 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800~1200mg。 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一次400mg,一日2次,疗程28日。 6.肠道感染一次300~400mg,一日2次,疗程5日。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 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 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低;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 |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 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 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低;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 |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诺氟沙星。 |
甲砜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黄色。对光、热、湿较稳定。 |
本品为硬胶囊剂。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空腹服用,并同时饮水250ml。 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诺氟沙星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标本培养,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服用本品,极个别可能发生溶血反应。 7.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无力症状加重,呼吸肌无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无力患者应用喹诺酮类包括本品应特别谨慎。 8.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9.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尚需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 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