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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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g |
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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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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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35 |
国药准字Z440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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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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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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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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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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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 |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氨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淀粉、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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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蜜丸;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
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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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