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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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7g*36粒 /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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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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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271 |
国药准字Z2006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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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清热解表,泻火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内郁化火所致的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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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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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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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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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荆芥、淡豆豉、桔梗、淡竹叶、甘草。 |
金银花、百部、大黄、大青叶、黄芩、知母、金钱草。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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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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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