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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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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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可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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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71 |
国药准字H2000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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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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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咀嚼服用。7-12岁,一次0.5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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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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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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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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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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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孕妇慎用; 4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