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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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0.5g*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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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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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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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661 |
国药准字H201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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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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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一片(0.5g),每日一次。餐中服用。不要压碎或咀嚼本品。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2片(1g)。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克拉霉素缓释片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克拉霉素片也许可以用于该患者群。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天服用1片(0.5g)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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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克拉霉素耐受性较好。曾有报道暂时性中枢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包括:眩晕、头昏、焦虑、失眠、恶梦、耳鸣、干扰、定向障碍、幻觉、精神障碍和人格障碍。曾有一名双极障碍病史的患者在服用8g克拉霉素后,出现精神状态的改变,偏执狂行为,低钾血症和低氧血症。也曾有报道嗅觉改变,通常和味觉颠倒联系起来。曾报道了用药后听觉丧失,而停药后恢复的病例。其它副作用包括:头痛、关节痛、肌痛和变态反应,从风疹、轻度皮疹和血管神经性水肿到过敏反应和很少见的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皮坏死活离。如同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罕见报道服用克拉霉素后出现QT间期延长,心室纤颤和尖端扭转型室速。有报道克拉霉素同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类似,服药后会出现肝功能障碍(一般为可逆性)包括:肝功的改变和胆汁凝积合并或不合并黄疸。肝功障碍可能很严重,但罕见肝功衰竭的报道。有报告表明服用大剂量克拉霉素可能产生胃肠道症状。伴随过量而产生的副作用应当采用洗胃和支持性措施。如同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血中克拉霉素水平不会受血透或腹膜透析的影响。其它副作用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呕吐、腹痛和感觉异常。口炎、舌炎、口腔念珠菌病和舌脱色也曾报道。曾报道散在病例发生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很少有报道患者服药后出现血清肌酐增高,间质性肾炎和肾衰,胰腺炎和惊厥。假膜性喉炎在用药过程中少见,一旦发生,严重度不一,可能从轻度喉炎到威胁生命。早有病例报道低血糖,其中一些发生于与口服降糖成份或胰岛素同时服用时。有报道用克拉霉素治疗后牙齿变色。但牙齿变色一般经专业牙科清洁后可以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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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由于本品剂量不能降至每日0.5g以下,因此它禁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克拉霉素缓释片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阿司咪唑、西沙必利、匹莫奇特和特非那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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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O-甲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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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无臭、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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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运动员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扇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镇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大肠炎。克拉霉素主要经肝脏排泄。因此,对肝功能受损患者给药时应慎重。对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给予克拉霉素时也应小心。还应注意克拉霉素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发生交叉耐药的可能性。β-内酰胺酶的产生应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注意: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克拉霉素耐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