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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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4g*20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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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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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841 |
国药准字Z4402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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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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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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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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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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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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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
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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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药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