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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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75mg |
0.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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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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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53 |
国药准字H36022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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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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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等:一日一次,一次75mg,用餐前半小时~1小时口服;可增加至一天二次,一次75mg,连续服用最好不超过两周。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成人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50mg,睡前口服。连续治疗一年以上的结果尚不明确。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成人一日二次,一次150mg,以治疗糜烂性食道炎、溃疡性食道炎和因GERD出现的烧心症状,疗程可用至12周。良性胃溃疡: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 |
口服。成人,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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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研究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贫血、荨麻疹、头痛、等不良反应。 |
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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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1.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阑尾炎及急腹症患者禁用。 2.骨折、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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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尼扎替丁。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三硅酸镁48mg、次硝酸铋24mg、碳酸氢钠48mg、木香24mg、陈皮70mg、甘草克70mg、石菖蒲6mg、大黄6mg、颠茄流浸膏0.002ml。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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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呈浅黄色。 |
本品为浅黄棕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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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需排除胃恶性肿瘤。 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 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肾功能不全、长期便秘以及胃排空缓慢者慎用。 3.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6.高血压、心脏病、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等患者慎用。 7用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