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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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 |
0.25gx24片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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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威海人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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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11 |
国药准字Z1094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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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等等。 |
舒筋通络,活血祛瘀,消肿止痛。用于寒湿淤血阻络所致的痹症,症见:关节肌肉疼痛肿胀,遇寒遇劳加重,甚者麻木,活动屈伸不利等;肩周炎、坐骨神经痛、关节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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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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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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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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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尼美舒利。 |
马钱子(砂烫)、红花、乳香(醋制)、没药(醋制)、地龙、防已、香加皮、骨碎补(砂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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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异形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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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2、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剂量服用。不宜长期服用,不宜过量服用。 3、运动员慎用。 4、本品含有马钱子(砂烫)。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