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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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每瓶装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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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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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24 |
ZC2017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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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温经散寒、祛风逐湿、活血止痛、用于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新旧扭伤、关节炎痛、蚊虫咬伤、扭伤肿痛、手脚肿痛、腰腿筋痛、骨刺、坐骨神经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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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每日宜用药油数滴,擦上患处三次,用指尖在患处最酸痛的部分,进行适当的按摩、指压、推拿、揉按15-20分钟,力度先轻后重,以患者不感到痛苦为宜;如属严重患者或远年旧患,随后再用棉花沾上少许药油,在外加热水袋或毛巾敷上,加促血液循坏,收效更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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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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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肠胃出血或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的患者禁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孕妇及婴幼儿禁用。 3、本品禁止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部位,禁止用于皮肤破损处。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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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尼美舒利。 |
三七、生川乌、生天南星、生附子、生半夏、红花、水杨酸甲酯(冬绿油)、薄荷脑、樟脑、桉油、熏衣草油、玫瑰油、橄榄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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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油状液体,气特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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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l)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