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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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 |
0.3g*12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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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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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59 |
国药准字Z23020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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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活血化瘀,舒筋通络,祛风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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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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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副作用较少,常见的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便秘、食欲减退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便秘等个案报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眩晕、感觉减退等。皮肤及其件:皮疹、瘙痒、潮红等。心血管系统:心悸、血压升高等,有心律失常个案报告。全身性:过敏或过敏样反应、水肿、疼痛、乏力等,有发热等个案报告。其他:有嗜睡、失眠、月经紊乱、月经过多等个案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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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
1.孕妇、月经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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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乳香、没药、白芍、延胡索(醋制)、三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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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骨筋丸胶囊为胶囊剂,内容物显棕色;气香,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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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
1.本品含马钱子(制),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不宜长期用药。2.尚无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研究证据。3.脾胃虚弱者慎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6.运动员慎用。7.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