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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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7片 |
0.33g/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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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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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35 |
国药准字Z19991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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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用于阳虚寒湿型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遇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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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0mg(1粒),每日1次,餐后服用。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一次4-6粒,一日2-3次,饭后服。疗程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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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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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严重凝血障碍者。严重心衰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 |
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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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尼美舒利 |
本品主要成分为附子(制)、川乌(制)、肉桂、党参、当归、白芍(炒)、淫羊藿、乳香(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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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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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
1极少数患者用后出现胃脘不舒,停药后可自行消除; 2服药期间应注意血压变化; 3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