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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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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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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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国药准字H4502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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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1.镇痛、解热。2.抗炎、抗风。3.关节炎。4.抗血栓。5.儿童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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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餐后服用,疗程不能超过15天。 2、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1.成人常用量: (1)解热、镇痛:一次6~12片,一日3次,必要时可每4小时一次。 (2)抗炎、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3)抑制血小板聚集:小剂量应用。预防心肌梗死发生、心绞痛, 1~6片/次/日;急性心肌梗死,初始剂量6片,维持剂量为每日1~2片;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每日6片,可术后6小时开始。 (4)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量: (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一次。 (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要浓度调整剂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 (3)儿科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每日3~4次;退热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每日3~4次;症状解除后减少剂量至每日3~5mg/kg,每日一次,连续服用2月或更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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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副作用较少,常见的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2、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1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μg∕ml后出现。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症,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3.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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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3、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严重凝血障碍者。 8、严重心衰患者。 9、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10、肝功能损害患者。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活动性溃疡病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 (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 (3)有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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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尼美舒利。 |
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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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和粉末。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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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不推荐联合应用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 6、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7、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治疗。对于伴有包括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8、对肾功能损害或心功能不全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因为本品可能导致肾功能损害。一旦发生肾功能损害,应终止本品的治疗。 9、由于本品可影响血小板的功能,因此对于伴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谨慎使用。然而,本品不能作为乙酰水杨酸预防心血管事件方面的替代品。 10、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掩盖潜在细菌感染引起的发热。 11、本品可能损害女性的生育能力,因此不推荐用于准备受孕的女性。对于受孕困难或正在进行不孕原因检查的女性患者,应考虑终止使用本品。 12、尼美舒利属非甾体抗炎药,以下内容根据美国FDA报道: (1)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2)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治疗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3)NSAIDs,包括本品可引起可能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任何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1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大人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14、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15、老年用药:老年人因肾功能减退,应谨慎用药。 16、药物过量:超量中毒应予紧急处理包括洗胃、催吐、服用活性炭,同时予以对症支持疗法。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对诊断的干扰: (1)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 (2)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3)当血药浓度超过 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 (4)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时可受本品干扰; (5)尿香草基杏仁酸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6)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 (7)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 (8)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 (9)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10)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及三碘甲腺原氨酸可得较低结果; 3.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痛风;肝功能减退时;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肾功不全等。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