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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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45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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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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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国药准字H44022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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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适用于治疗膝关节和腰椎增生性关节炎、急、慢性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肩周炎、强直性脊椎炎、莱特尔综合症、神经痛、偏头痛、痛经、胆绞痛以及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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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1~2次,于进食或饭后即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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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口服不良反应少,偶见过敏反应,有皮疹等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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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肾功能不全、孕妇、从事危险或精细工作人员、精神病、癫痫、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及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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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尼美舒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吲哚美辛25mg和盐酸氨基葡萄糖76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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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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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肠溶衣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2.连续使用3天后炎症仍未消除,应向医师咨询。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