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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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2ml: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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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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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63 |
国药准字H34022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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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1.用于缓解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的关节肿痛症状。 2.缓解各种软组织急性发作期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等。 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4.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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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深部肌内注射。一次50mg(1支),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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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的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欲睡、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一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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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4.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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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尼美舒利。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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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有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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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