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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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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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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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049 |
ZC2017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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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温经散寒、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骨痛,扭伤肿痛、肌肉酸痛、关节炎痛、新旧扭伤、蚊虫咬伤、骨刺神经痛、手脚肿痛、腰腿筋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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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日服2次。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分2至3次服用。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每日宜用药油数滴,擦上患处三次,用指尖在患处最酸痛的部份,进行适当的按摩、指压、推拿、揉按 15 — 20 分钟,力度先轻后重,以患者不感痛苦为宜;如属严重者或远年旧患,随后再用棉花沾上少许药油,在外加热水袋或毛巾敷上,加促血液循环,收效更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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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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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患者。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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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尼美舒利。 |
生川乌、生附子、生南星、生半夏、三七、红花、薄荷脑、冬青油、樟脑、桉叶油、薰衣草油、松节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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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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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