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6H19N3O4S计算0.5g |
0.25g |
|
生产企业 |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967 |
国药准字H200436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 每6小时一次 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 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 小儿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 每6小时一次。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1.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4粒)。(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2粒)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2.小儿用量:(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体重15~25kg首日0.2g顿服,第2~5日0.1g顿服;体重26~35kg首日0.3g顿服,第2~5日0.15g顿服;体重36~45kg首日0.4g顿服,第2~5日0.4g顿服。(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 |
|
副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 发生率也较低 约6% 恶心 呕吐 腹泻 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 药疹发生率约1%~3% 伪膜性肠炎 嗜酸粒细胞增多 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 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 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 血清氨基转移酶 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
服药后可出现腹痛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其发生率明显较红霉素低,偶可出现轻至中度腹胀,头昏头痛及发热,皮疹关节痛等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和血管神经性水肿,胆汁淤积性黄疸极为少见,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 |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 |
阿奇霉素 |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
注意事项 |
1 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 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3 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3.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c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6.进食可能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