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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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大蜜丸 每丸重9g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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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好大夫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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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937 |
国药准字Z200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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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气,填精益髓。用于肾气不足,腰膝疼痛,记忆衰退,头晕耳鸣,四肢无力。 |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复发性口腔溃疡),症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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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每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疗程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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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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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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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五味子(酒制)、巴戟天(制)、肉苁蓉(酒制)、菟丝子(酒炒)、茯苓、车前子(盐制)。 |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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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大蜜丸;味苦、微酸。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微苦、涩而后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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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贫血者慎用。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