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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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10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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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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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5 |
国药准字Z5102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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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利鼻窍。用于鼻塞不通。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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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次1袋,—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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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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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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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鹅不食草、辛夷。 |
柴胡、山银花、黄芩、连翘、葛根、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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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的液体水剂;气芳香,略刺鼻。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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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滴鼻药,忌滴眼及内服。 2.本品仅用于感冒鼻炎所引起的鼻塞,不可长期应用。 3.用药三日内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