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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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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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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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75 |
国药准字H6502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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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利鼻窍。用于鼻塞不通。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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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一次1~2滴,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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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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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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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鹅不食草、辛夷。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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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的液体水剂;气芳香,略刺鼻。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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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滴鼻药,忌滴眼及内服。 2.本品仅用于感冒鼻炎所引起的鼻塞,不可长期应用。 3.用药三日内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