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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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5ml: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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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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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647 |
国药准字H20067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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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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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般一次5~1mg(1~2片),一日1~6mg(2~12片)。 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胃病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6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4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mg,以后逐渐减量。 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8mg,症状缓解后减量。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 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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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 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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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不宜使用,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真菌和病毒感染者禁用。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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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醋酸泼尼松。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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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水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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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5.运动员慎用。 |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2.本品可妨碍血小板凝聚,有增加眼组织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倾向。 3.戴接触镜者禁用本品,但角膜屈光术后暂时配戴治疗性亲水软镜者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