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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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0ml |
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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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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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070 |
国药准字H2013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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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便秘。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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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容器顶端盖拨开或将容器顶端刺破、剪开,涂以少许油脂润滑管口,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液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支或0.5支,儿童一次0.5支。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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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外用无不良反应。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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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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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油或山梨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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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糖浆状溶液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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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容器顶端拨开或刺破、剪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