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重5g |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91 |
国药准字Z220253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郁舒肝,顺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胸胁胀满,腹痛,嗳气吞酸。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香附(醋制)、莪术(醋制)、木香、槟榔、陈皮、青皮(醋制)、乌药、枳壳(麸炒)、大黄、延胡索(醋制)等17味。 |
柴胡、郁金、栀子(炒)、胆南星、茯苓、石菖蒲、远志(制)、百合、酸枣仁(炒)、龙齿、浮小麦、甘草(炙)、大枣、半夏(制)、白术(炒)、当归。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辛。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