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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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50g |
5ml:2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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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南裕腾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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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26 |
国药准字H109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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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利尿脱水药,用于脑瘤和脑外伤引起的颅内压增高症。 |
本品合并放、化疗常规方案对肺癌、肝癌、食道癌、鼻咽癌、脑瘤、骨转移癌等恶性肿瘤可以增强疗效,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并可用于介入、腔内化疗及癌性胸腹水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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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0~50ml,一日3次;儿童一次用量0.5g/k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静注:一次0.4~0.6g,一日1次,2~3周为一疗程。 2.用于恶性胸腹水治疗:一般200mg~400mg/m2,抽胸腹水后,胸腔内或腹腔内注射,每周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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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食欲不振,偶有腹痛,长期服用常引起电解质紊乱。 |
部分病人用药后可有静脉炎、发热、局部疼痛、过敏反应、轻度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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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颅内活动性出血及颅内血肿者,因扩容加重出血。 |
高热病人、胸腹水合并感染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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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β-,γ-,δ-榄香烯混合液,辅料为大豆磷脂、胆固醇、乙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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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乳白色的均匀乳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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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处于脱水状态,肾功能障碍所致的无尿症,出血性青光眼患者及充血性心力衰竭者慎用;多次用药时应保持足够的体液和电解质的平衡。 |
1.本品对血小板减少症, 或有进行性出血倾向者应慎用;2.部分病人初次用药后,可有轻微发热,多在38℃以下,于给药之前30 分钟口服强的松或解热镇痛药可预防或减轻发热;3.本品腔内注射时可致少数病人疼痛, 使用前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使用局麻药,可减轻或缓解疼痛,使病人能够耐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