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g |
2g:0.125g(无糖型) |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17 |
国药准字H2002036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本品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淋巴腺炎,急性淋巴结炎,小儿急性肠系膜淋巴结炎,扁桃腺炎,扁桃体肿大等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8片,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口服给药:1. 成人(1) 常用量一次 0.25g,每12小时1次。(2) 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 儿童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 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3) 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4) 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 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 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 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
成分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和颗粒,芳香,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 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 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 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 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 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