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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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4g*12片*4板 |
每袋装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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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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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014 |
国药准字Z510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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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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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片0.3克:一次5~8片;每片0.6克:一次3~4片,一日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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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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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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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芩、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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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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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儿童、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