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4g*12片*4板 |
10g:30mg(按C17H19F2N3O3计) |
|
生产企业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014 |
国药准字H109704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咽炎、扁桃腺炎。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片0.3克:一次5~8片;每片0.6克:一次3~4片,一日4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黄芩、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4.儿童、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