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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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10g:30mg(按洛美沙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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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心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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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027 |
国药准字H1999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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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淋巴腺炎,扁桃腺炎等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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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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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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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慎用; 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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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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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或有少许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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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