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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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2.5g |
75粒/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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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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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39 |
国药准字Z20025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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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脾肺虚损,气血不足,食欲不振,惊悸盗汗,健忘。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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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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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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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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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党参、白术(炒)、甘草(蜜炙)、茯苓、当归、白芍、黄芪(蜜炙)、熟地黄、肉桂、陈皮、远志、五味子、生姜、大枣(去核)。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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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微酸、甜、略辛。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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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