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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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2.5g |
9gx40丸/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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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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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39 |
国药准字Z1402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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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脾肺虚损,气血不足,食欲不振,惊悸盗汗,健忘。 |
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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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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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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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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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党参、白术(炒)、甘草(蜜炙)、茯苓、当归、白芍、黄芪(蜜炙)、熟地黄、肉桂、陈皮、远志、五味子、生姜、大枣(去核)。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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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微酸、甜、略辛。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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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