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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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0.2g(0.2%) |
0.25g*10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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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杭康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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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09 |
国药准字H20133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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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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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2小时10mgkg;阿米巴虫病: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儿童25mgkg天;贾第虫病:成人1.5g次,1次天;儿童40mgkg天;毛滴虫病:成人1-1.5g次,1次天;儿童25mgkg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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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
服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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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此药也过敏,禁用于对此类药物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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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浓替硝唑。 |
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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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几乎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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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 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 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