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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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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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百胜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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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534 |
国药准字Z1102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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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和胃,消食调中。用于脾胃虚弱,饮食停滞,胸痞腹胀,小儿食积。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小儿脾胃不健引起的乳食停滞,脘腹胀满,食欲不振,面黄肌瘦,大便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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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6~12克,水煎服,或粉碎后入茶、丸、散等制剂用。 |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半丸,一岁至二岁每次服1丸,二岁至四岁每次服1丸半,四岁以上每次服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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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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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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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术(炒)、枳实(炒)、木香、草豆蔻、鸡内金(醋炙)、槟榔(炒焦)、荸荠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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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不规则细小块状或粗颗粒状物,表面灰白色至微黄色,粗糙,质脆易碎。有陈腐气,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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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3.哺乳期妇女慎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食积不化,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3.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它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服用前应出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