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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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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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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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824 |
国药准字H32023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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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 SCLC疗效尤佳。 |
本品用于卵巢癌、SCLC、恶性淋巴瘤、子宫内膜癌的联合化疗,对卵巢癌及 SCLC疗效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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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
口服,按体重每日10~16mg/Kg,分四次服,21天为一疗程或每日6~8mg/Kg,90日为一疗程。联合方案中,推荐总量为按体表面积150~200mg/m2,连用14天,耐受好。饭后1~1.5小时或睡前服用能减少胃肠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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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3~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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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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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甲蜜胺。 化学名称:2,4,6-三(二甲氨基)均三嗪。 分子式:C9H18N6 分子量:210.28 |
本品主要成份六甲蜜胺。 化学名称:2,4,6-三(二甲氨基)均三嗪。 分子式:C9H18N6 分子量: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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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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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