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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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克 |
每丸重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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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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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92 |
ZC2015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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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寒化湿,理气消食。用于脾胃寒湿,脘腹胀满,食积气滞。 |
温中止痛,和胃止泻。用于泄泻属寒湿证,症见大便次数增多、腹痛、脘腹胀闷、食欲不振、恶寒;急性肠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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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5—6丸,儿童减半,一日3次。疗程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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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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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3.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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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高良姜、草豆蔻、草果仁(炒)、茯苓、当归、山楂、六神曲、郁金等13味。 |
关黄柏、肉桂、丁香、陈皮、木油、薄荷脑、颠茄草、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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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小蜜丸;气芳香浓烈。具特异挥发性气味,味辛辣,微甜,有麻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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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对痢疾、霍乱、伤寒、副伤寒、中毒等引起的腹泻及真菌性腹泻、寄生虫性腹泻以及溃疡性结肠炎、克隆病、肿瘤及药物等非感染因素引起的非感染性腹泻无相关临床研究资料,以上疾病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对伴有重度脱水者及体温超过38℃者无相关临床研究资料,以上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