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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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60g |
按C26H26F2N2计算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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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宝树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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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390 |
国药准字H20103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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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填精,益气固本。用于头眩耳鸣,神志恍惚,身体衰弱,气血双亏。 |
1、脑供血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2、耳鸣,脑晕。3、偏头痛预防。4、癫痫辅佐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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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 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 - 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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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①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②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③椎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④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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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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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全鹿干(或鲜全鹿肉)、红参、熟地黄、地黄、山茱萸、枸杞子、菟丝子(炒)、杜仲(炭)、芡实(炒)、黄芪、川芎、山药、女贞子、肉苁蓉(制)、巴戟天(盐制)、白术(炒)、茯苓、补骨脂(盐制)、制何首 乌、白芍(酒炒)、当归、莲子(炒)、麦冬、牛膝、陈皮、大青盐、沙苑子、菊花、砂仁、龟板(制)、天 冬、酸枣仁(炒)、锁阳、花椒、甘草(制)、五味子、胡芦巴(炒)、小茴香(盐制)、沉香;辅料为蜂蜜。 |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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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或大蜜丸;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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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