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60g |
0.3g*10片*5板 |
|
生产企业 |
北京宝树堂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390 |
国药准字Z5202046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填精,益气固本。用于头眩耳鸣,神志恍惚,身体衰弱,气血双亏。 |
补肝肾,养精血。用于肝肾两虚,精血不足而致的头晕目眩,耳鸣健忘,鬓发早白,腰膝酸软。 |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 3.全身性:乏力、发热。 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 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全鹿干(或鲜全鹿肉)、红参、熟地黄、地黄、山茱萸、枸杞子、菟丝子(炒)、杜仲(炭)、芡实(炒)、黄芪、川芎、山药、女贞子、肉苁蓉(制)、巴戟天(盐制)、白术(炒)、茯苓、补骨脂(盐制)、制何首 乌、白芍(酒炒)、当归、莲子(炒)、麦冬、牛膝、陈皮、大青盐、沙苑子、菊花、砂仁、龟板(制)、天 冬、酸枣仁(炒)、锁阳、花椒、甘草(制)、五味子、胡芦巴(炒)、小茴香(盐制)、沉香;辅料为蜂蜜。 |
何首乌。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或大蜜丸;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片心显淡棕色;味苦,涩。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服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 5.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 6.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7.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 8.已知有本品或何首乌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9.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