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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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33毫升(每118ml含磷酸氢二钠七水合物7g,磷酸二氢钠一水合物19g) |
每10丸重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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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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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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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37 |
国药准字Z20025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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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除偶然性便秘。直肠检查前灌肠清洁肠道。 |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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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12岁以下儿童每日一瓶,一次性使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2~11岁儿童应使用儿童用辉力开塞露。本品不可多用,除非有医师指导。 使用本品姿势: 左侧位:身体左侧位平躺,右膝部弯曲,手臂自然放松。 膝胸位:膝盖跪地,然后头胸部下倾直至左侧面部接触物体表面,左手臂自然弯曲。 本品用法如下: 取下瓶嘴上的桔色保护帽 将瓶嘴对准肛门,用稳定的压力轻轻将瓶嘴插入直肠,插入时应顺或逆时针轻轻的转动瓶体,如果病人用力的话,类似排便运动,有助于放松肛门周围的肌肉,这样瓶嘴插入更容易些。 不要强制性将瓶嘴插入直肠,因为这有可能造成损伤。 挤压瓶体直到内装溶液几乎挤完为止,不必将瓶内液体全部挤完,因为瓶内液体量多于需要量。 从直肠拔出瓶嘴,保持姿势不变,直至便意非常强烈为止(通常2~5分钟)。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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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在成人及两岁以上儿童身上单剂量(正常剂量)使用是非常安全的,没有不良反应。如果过量使用可能会导致低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高钠血症、脱水以及酸中毒。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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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先天性巨结肠患者、肠梗阻患者、肛门闭锁患者、充血性心脏病患者。肾功能损伤者、有过电解质紊乱者、结肠造口术者或者正服用可能影响电解质水平的药物(例如利尿药)者慎用本品。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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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氢二钠和磷酸二氢钠。 |
黄连、石膏、甘草、黄芩、大黄、赤芍、栀子、连翘、当归、川芎、薄荷、荆芥、菊花、玄参、天花粉、桔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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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无味的澄清液体,无沉淀无混浊。 |
本品为黑褐色丸剂(水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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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不要将本品应用于12岁以下儿童;本品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在24小时内使用一瓶以上本品可能会队身体造成损害;本品应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如果发生药物过量或误食情况,应及时就医。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在使用本品时应咨询医师: 限制钠盐饮食 患有肾脏疾病 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期 如果您有下列情况,在使用任何一种缓泻剂时,应咨询医师: 恶心、呕吐、腹痛 大便习惯突然改变已超过2周时间 使用某种缓泻剂已超过1周时间 如果您有下述情况,应停用本品并咨询医师 直肠出血 使用本品以后没有大便。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