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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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按C21H27NO计) |
0.5g*36粒(吉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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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喜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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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627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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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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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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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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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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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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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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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慎用。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