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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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5g*1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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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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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19 |
国药准字H13023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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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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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月)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一日3次;10-1228-322-2.5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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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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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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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甜菊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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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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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