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1)每袋重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2)每袋装1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 |
|
生产企业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御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19 |
国药准字Z4202035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