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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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10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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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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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19 |
国药准字Z22025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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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
感冒咳嗽颗粒(平康)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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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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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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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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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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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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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