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24粒 |
每100丸重10g |
|
生产企业 |
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207 |
国药准字Z2102175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温解表,宣肺和中。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咳嗽,头痛怕冷,鼻流清涕,骨节酸痛,四肢疲倦。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感冒所致的咳嗽,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尚不明确。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麻黄绒、桂枝、苦杏仁、白芍(酒炙)、防风、紫苏叶、独活、桔梗、谷芽(炒)、生姜(捣碎)、大枣(去核)、甘草。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陈皮、半夏(制)、茯苓、枳壳(炒)、黄芩。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黑棕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略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汗出,口渴,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或痰热咳嗽、阴虚干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