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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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0.32g*10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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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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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13 |
国药准字Z20059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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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感冒,症见发烧、头痛鼻塞、咳嗽痰黄、口干咽痛、咽喉红肿、全身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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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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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皮疹、荨麻疹,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偶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2.偶见头痛、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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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忌服。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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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板蓝根、前胡、防风、金银忍冬叶、连翘、麦冬、苦杳仁、羌活、川芎、陈皮、桑白皮、牛蒡子。辅料为蔗糖、香精。 |
金银花、栀子、板蓝根、甘草、大青叶、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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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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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服用本品时要避免与海藻、芫花、大戟、甘遂、藜芦同用。5.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本品用于感冒发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