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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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每袋装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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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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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3207 |
国药准字Z3702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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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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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 |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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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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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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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苏叶、板蓝根、前胡、防风、金银忍冬叶、连翘、麦冬、苦杳仁、羌活、川芎、陈皮、桑白皮、牛蒡子。辅料为蔗糖、香精。 |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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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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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