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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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2g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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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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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87 |
国药准字H20043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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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体癣,股癣,足癣,传染病科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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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外用,一日一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搓揉几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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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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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对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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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利拉萘酯。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十六醇、司盘60、丙二醇、甘油、乳化硅油、十二烷基磷酸酯钾盐、杰马A、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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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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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1.对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