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0.2g |
0.01 |
|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87 |
国药准字H440252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它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
副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利拉萘酯。 |
硝酸益康唑。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 |
|
注意事项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使用期间如发生过敏反应和刺激症状,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