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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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10g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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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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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733 |
国药准字H20065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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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脚气)﹑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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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清洗后,取适量均匀涂擦患处。一日2次。疗程:一般体股癣为2周,手足癣以4周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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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1. 常见红斑﹑灼热﹑瘙痒﹑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等。 2. 可见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 3. 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 4. 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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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 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 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对本品组成成份﹑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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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其化学名称为: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 其结构式如下: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酮康唑150毫克﹑丙酸氯倍他索3.75毫克和硫酸新霉素750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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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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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避免接触眼睛。 2.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 4. 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 5. 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6. 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8. 丙酸氯倍他索导致的全身不良反应约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的作用。 9. 用药局部有溃疡﹑破损时,硫酸新霉素的吸收量可增加,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