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3g |
7cm*10cm*8片 |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53 |
国药准字Z200032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瘀阻,关节痹痛;急慢性扭挫伤,神经痛见上述证候者。 |
消炎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贴患处。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肿胀、水疱、潮红、疼痛、过敏反应等。 |
|
禁忌 |
孕妇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2.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运动员慎用。 |
|
成分 |
三七、草乌(蒸)、雪上一枝蒿、骨碎补、红花、接骨木、赤芍、冰片。 |
丁公藤,麻黄,当归,白芷,乳香,肉桂油,薄荷脑等。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
注意事项 |
1.心血管疾病患者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药性强烈,应按规定量服用。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3.皮肤过敏者停用。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13.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