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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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0粒重1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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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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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国药准字Z3702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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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行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量少、错后、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痛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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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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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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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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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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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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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带下色黄,黏腻或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