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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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0.25g(按C17H18FN3O3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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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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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164 |
国药准字H3302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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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还可以用于治疗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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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2~6片),分2~3次。 (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4~6片),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 (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4~6片),分2~3次,疗程7~14日。 (4)肠道感染:一日1g(4片),分2次,疗程5~7日。 (5)伤寒:一日1.5g(6片),分2~3次,疗程10~14日。 (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2片),分2次服,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日1g(4片),分2次,疗程7~14日。 (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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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 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①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②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③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④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转氨酶和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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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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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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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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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