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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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 (12.5万单位) |
0.1g*100片(东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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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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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0954 |
国药准字H21022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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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还可以用于治疗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 |
用于肠道感染,如胃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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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 1-3 10-15 2-4 4-6 16-21 4 一日3次 7-9 22-27 4-6 10-12 28-32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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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 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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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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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盐酸小檗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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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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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